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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1日新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1/6 阅读:426次

2020年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正式实施。

关于纳税信用评价,关于纳税信用等级高有哪些好处,新实施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做出了哪些调整,你都了解了吗?

首先,来了解一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5号),纳税信用做出了如下调整。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是独立核算企业中的部门,将有关经营的资料定期上报,由上级单位核算。随着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后文中也会提到纳税信用等级高的好处,一些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有了获取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的需求,在11月1日公告实施以后,就可向主管的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评补申请表》参与。

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是指在一个评价年度内,纳税人接受了税务机关组织的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等相关检查。

以前是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从100分起评,而因为税务机关执法不断优化,对企业进行检查的概率较低,大部分企业都是从90分起评,现在调整为近三个评价年度,将会增加100分起评的企业数量,保护企业的纳税信用。

自开展2019年度评价时起,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对上一评价年度等级为D的纳税人,如积极改善自身的税务信用状况,可用扣分代替保留D级,这是为了鼓励纳税人去努力维护自身纳税信用。

而直接判级为D级的纳税人,一般是发生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所列的严重失信行为,对其的政策体现了严惩失信的原则。

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

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复评的基础上,增加了复核机制,纳税人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前,都可以提出复核申请,而主管的税务机关除了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查询服务外,还要按时发布评价结果,这也是为了保护纳税人是纳税信用评价。

若您对纳税信用等级概念不是太清楚,我们来一起了解纳税信用分为哪些级别。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个等级。

纳税信用的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为A级;

纳税信用的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B级;

新设立的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的企业,并且未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适用M级。

纳税信用的年度指标得分在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C级;

纳税信用的年度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在以上这五个等级中,若企业被评价为A级纳税人,说明纳税信用良好,对企业来说也是十分有益处的。

税务机关对A级纳税人有激励措施,首先会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一般纳税人被评为A级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调整,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而若是纳税信用较差的,普通发票则需要交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连续三年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还可以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者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除了以上几项外,还有税务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激励措施。

良好的纳税信用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远不止这些,在2020年这样一个被疫情影响的特殊年份,一些A级纳税信用的公司,靠着诚信纳税渡过了难关。

如山东东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消息来源:人民网),不管是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还是退税等事务的办理,A级纳税人的身份都给了他们极大的帮助。

抗风险能力差的小微企业可能感触更深,在复工复产之后,有很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因为有着良好的纳税信用,通过“以信换贷”的方式,给企业新的生机和活力。

关于新的纳税信用管理,您都知道吗?











来源:今日头条-宣城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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